欧冠改制前非四大联赛强队的现状与豪门定义的探讨

关于“豪门俱乐部”的定义,尤其是过去的豪门俱乐部,我认为他们应该在本国联赛中连续五年以上保持高竞争力(能够连续进入前三),至少夺得过不止一次冠军。因此,巅峰时期只能进入前六的帕尔马和利兹联,严格来说不能算是豪门俱乐部(当然,利兹联在上世纪 70 年代确实夺得过一次冠军)。毕竟,即便是今天,我们也很难说热刺或瓦伦西亚属于豪门俱乐部的行列。至于“没落”,至少要长期缺乏在欧洲赛事中争夺本国联赛名额指标的实力才算是没落。因此,虽然利物浦和米兰的实力确实远不如巅峰时期,但从成绩上说他们没落也不合适。

如果把条件套用得如此严格,依然成立,那么足以称之为足球史上最令人悲叹的“没落”。而欧洲足坛就有这样的例子。该如何形容这支球队的没落?基本相当于十年后欧冠改制 前四大联赛,我们发现皇马或者巴萨降级了!而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我们依然看到皇马或者巴萨彻底成为了一个在甲B之间飘摇的小俱乐部!当然欧冠改制 前四大联赛,我说的不是太老的都灵,也不是联赛巅峰只维持了三四年的诺丁汉森林,我说的是真正达到了历史上皇马、巴萨级别的豪门俱乐部——

德国门兴格拉德巴赫足球俱乐部。

当然,包括门兴格拉德巴赫在内欧冠改制 前四大联赛,似乎也不符合上面的最后一点。毕竟,自从罗伊斯出山之后,门兴格拉德巴赫这几年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当然,这也是因为拜仁已经不再是“德甲”的一部分)。但如果把之前门兴格拉德巴赫在德国足坛的跌宕起伏与巅峰时期相比,确实太过颓废。即便门兴格拉德巴赫近几年还能晋级欧冠资格赛,也还是处于勉强进入欧冠资格赛就被虐的水平,完全不如近几年在欧冠赛场上的德国球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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